劳动仲裁咨询?
湖口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6-13
您在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后,若对仲裁委的审理过程有疑问,可以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相关规定来寻求解答。根据该法第三十一条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。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,设首席仲裁员。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。您有权了解仲裁庭的组成情况,以及仲裁过程中的各项程序和规定。如有任何疑问,可以向仲裁庭提出,并要求得到明确的解释和答复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,可以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七条、第四十八条或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若裁决涉及追索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赔偿金,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,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,为终局裁决,用人单位不得起诉,但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,可以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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